单位职能
岗位职责
工作制度
行为准则
廉洁自律七项承诺
责任追究制度
公正性声明
质量方针
质量目标
质量承诺
一、药品检验报告差错率不得超过 0.5% 。
二、药品检验报告事故率不得超过 0.2% 。
三、每年完成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给我所的药品计划监督抽验任务不低于 100% 。
四、服务及时率不得低于 90% 。
五、委托方投诉率应低于 5% 。